我是女王_电影_高清完整版视频在线观看
电影《夜店女王》,中文系大学生丽莎一心想做一个编辑,工作不好找,一直在夜店做头牌舞王好几年。不知道是否在大学时代,就在夜店跳舞,不是学生的她,还做着夜店女王。
夜店女王过着人格分裂式的生活,白天清纯可爱、娇羞伊人的四处求职青年,晚上火爆全场,让多少成功男士欲罢不能的熟女,在酒吧老板面前也是骄横跋扈张扬我行我素的职场女王。
丽莎在某杂志社求职失败,在书店遇到青涩的小青年店员。短短二个月确定君未婚妾未嫁的婚姻关系。
丽莎因为杂志社副主编的青睐,又获得自己的爱情,马上向酒吧老板辞职。失去摇钱树的酒店老板岂能愿意,没有丽莎就没有老客户光顾,很多人去酒吧就是看丽莎跳舞的。
酒吧老板采取手段,以男朋友曝光丽莎是夜店女王为条件,要求丽莎每周五必须到酒吧跳舞。丽莎重回酒吧跳舞,被男朋友发现大闹酒吧。酒吧老板绑架丽莎男朋友,要挟丽莎男朋友分手,重回酒吧跳舞。
无可奈何的丽莎选择与男朋友分手,回到酒吧做夜店女王。偶然机会发现酒吧老板涉毒,就联合警察把酒吧老板送到地狱。
丽莎和男朋友旧梦重圆,结婚生子过着普通人的正常生活。
这个故事让我想起《卖油郎独占花魁》的故事。
明代小说家冯梦龙撰写的一篇短篇拟话本小说《卖油郎独占花魁》:说秦重(“情种”的谐音)从北宋沦陷的都城汴梁逃难到临安,在一个卖油店里做小伙计,有一天看到青楼头牌王美娘,被她的美貌所吸引,心想
“若得这等美人搂抱了睡一夜,死也甘心”。
于是日积月累,积攒了十两银子,要买王美娘一晚春宵。老鸨嫌弃他是卖油的,再三推托,后来见他心诚,就教他等上几天,扮成个斯文人再来。然而等到美娘之时,后者大醉,又认为朱重
“不是有名称的子弟,接了他,被人笑话”。
秦重伺候酒醉的美娘一夜,第二天美娘酒醒后,感到歉意,觉得
“难得这好人,又忠厚,又老实,又且知情识趣”
但
“可惜是市井之辈”,“若是衣冠子弟,情愿委身事之”,
油店老板死后,秦重成为老板。美娘被太守公子羞辱,遗弃在城外。秦重凑巧将美娘接回青楼,美娘为了回报秦重,留他过宿,并许诺要嫁给秦重。美娘动用自己多年储下的钱财为自己赎身,嫁给了秦重,又认出了店里的亲生父母。秦重最后也与父亲相认,于是皆大欢喜。
两个故事多么相似,按现实情况两个故事两个人都是两个世界的人,书店小店员不可能获得夜店女王钟情,卖油郎也不可能独占花魁。
笔者十几年认识一个品牌酒家常驻酒吧的女孩,说做长期在夜店的人永远不可能回归正常人生活。波澜五彩炫酷的灯光,沉迷酒醉众星捧月的场面,让平淡无味的日常生活的人无可想象。
夜店女王收入说不定比酒吧老板收入还高,怎么可能看上书店文弱小店员?